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技工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22    浏览次数: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力发展技工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引导更多青年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现就做好2021年技工院校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地要高度重视技工院校招生工作,把技工院校招生作为推动本地区稳定就业、做好技能人才储备的重要举措。要成立由分管领导为组长的技工院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专题研究部署招生工作,制定工作方案、细化招生环节,有力组织推进,做到工作到位,责任到人。要加强日常监管,实时掌握招生工作进展情况,设立并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及时妥善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适时组织开展招生工作专项督查,对存在违规招生行为的学校进行严肃处理。

二、规范招生行为。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全省规范招生行为会议精神,严格按照招生工作要求,切实做到规范有序招生。要组织开展招生资质检查,对不具备基本办学条件和存在违规办学行为的学校一律停招,4月底面向社会公开发布辖区内具有招生资质的学校名录,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统一发布全省具有招生资质的学校名录, 本年度不具备招生资质的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开展招生,或采取联合办学、作为其他学校的办学点等方式违规招生。要坚持服务发展,促进就业办学方向,认真审核各校招生计划、招生简章及招生宣传,指导学校合理设定招生专业和招生规模,正确使用招生系统填报招生计划,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并做好有关材料备案工作。要认真执行省有关文件要求,严格规范联合办学和设立校外办学点行为,跨省联合办学须经省厅批准。严禁将招收学生委托其他学校或机构培养,严禁将招收学生在省内外其他学校注册学籍,严禁虚假宣传,严禁有偿招生,严控超计划招生,严禁乱收费。要组织学校主要负责人签订承诺书,明确红线和底线,不得违规招生,不得承诺任何中专升大专、大专升本科等内容,未经批准不得开设对口招生统考班,一经查实,削减直至取消当年招生计划。

三、提高招生质量。今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下达给我省9.5万人的招生任务。各地要积极面向各类生源,统筹做好全日制招生和非全日制招生。要加大招收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力度,在确保招生规模的基础上,积极提升生源质量。要充分发挥技师学院招生主力军作用,提升技能人才培养层次,稳步提高高级工班和技师班招生比例。要鼓励引导更多在校生升入高级工、技师培养阶段。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积极招收企业职工就读弹性学制,着力培养招生增长源。要深化校企合作,大力开展订单班和冠名班培养,推动中外合作办学,鼓励支持开设国际班。要服务乡村振兴,引导更多农村家庭子女就读技工院校,组织学校赴中西部省份开展对口招生。

四、加大宣传力度。坚持省市校联动,共同开展招生宣传活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通过厅门户网站公布全省技工院校招生目录,各地要通过门户网站发布辖区内技工院校招生目录,设立招生宣传月,把握中考、世界青年技能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持续深入开展招生宣传活动。精准聚焦技工院校办学特色、办学成果和典型案例,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各技工院校可充分利用互联网、微信等宣传工具,围绕技能成才和技工院校招生工作,采取政策解答、新闻发布、专题访谈、绝技绝活展示、制作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进行媒体宣传。

各地组织学校填报《2021年全省具有招生资质的技工院校名录》和《2021年全省技工院校全日制招生目录》(系统填报打印盖章),认真审核汇总后,428日前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系人:陈芳,联系方式:025-83338110

 

附件:1.2021年全省技工院校招生任务

2.2021年全省具有招生资质的技工院校名录

3.2021年全省技工院校全日制招生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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